首页>政策法规>对外经济技术合作

商务部关于印发《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》和《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》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文章类型: 内容分类:
 

商合函〔2014〕976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,中央企业:

根据《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统计局令1999年第4号)的规定,我部结合近两年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发展情况,对《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》、《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》进行了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准。修订内容如下:

一、《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》

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明细表(CB2)中增加“项目实施地点”及“项目承揽方式”两项统计内容。

二、《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》

将对外劳务合作外派人员、月末在外人员的行业构成表(LW1 、LW2)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1)标准进行了规范。

现将修订后的《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》、《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,执行期两年。


商 务 部 

2014年12月26日

推荐文章:

[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]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 法律责任。

联系方法

    地址: 云南省昆明市关上关兴路194
       号万兴花园B9幢
    邮编: 650200
    电话: 0871-67181299
       0871-67180286
       0871-67183508
    传真: 0871-671813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