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时间:
搜索:

地址: 云南省昆明市关上关兴路194号万兴花园B9幢
邮编: 650200
电话: 0871-7181299
  0871-7183566
  0871-7183508
传真: 0871-7181396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政策法规 >  对外贸易管理 >  正文
边民互市免税额提高到每人每日人民币8000元
2008-11-10 09:16  文章来源:新华网云南频道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为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,财政部10月30日出台6项支持边贸发展政策。主要包括:加大对边境贸易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,自2008年11月1日起,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的办法,替代现行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收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的政策,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,专项用于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;提高边境地区边民互市进口免税额度,由每人每日人民币3000元提高为8000元;支持边境特殊经济区的建设与发展;进一步减轻边贸企业负担,并抓紧研究一般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等。
文章类型:         内容分类:


 发表评论:    笔名:    查看用户评论

查看用户评论评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
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 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网站管理:商务部信息化司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04093号
地址: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
邮编:100731
电话:86-10-65121919 传真:86-10-87519093
邮箱:驻昆明特办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