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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3号 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目录调整
2007-06-14 10:50 文章来源:
外贸司
文章类型:
转载
内容分类:
政策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3号 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目录调整
【发布单位】商务部 海关总署
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7年第43号
【发布日期】2007-05-20
【实施日期】2007-06-10
根据《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》,商务部对2007年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》再次进行调整,取消其中对苯二甲酸、天然气、铝(不包括氧化铝、废铝)等商品共计32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。现将取消商品目录予以公布,自2007年6月10日起执行。
附件:
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
商务部
海关总署
二○○七年五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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